根据WHO的定义,患病人数占总人口0.65‰~1‰的疾病即可被定义为“罕见病”。目前国际上已确认的罕见病超过7000种,约占人类疾病的10%左右,影响着全球约6%~8%的人口。 针对罕见疾病开发的诊断、治疗和预防药品被统称为“孤儿药”(Ophan Drug)。孤儿药具有研发难度大、研发成本高、目标市场小、获利能力差等特征,最初很多药企并不愿涉足该领域。 美国是全球最早关注到孤儿药开发的立法国家。在孤儿药开发领域,美国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1983年之前,美国上市的药物仅有30多个涉足罕见性疾病的治疗。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罗纳德·里根总统于1983年1月4日签署了《孤儿药法案》(Orphan Drug Act),旨在鼓励研发罕见病用药和治疗方法,并制定了对制药界影响深远的“孤儿药资格认定”(Orphan Drug Designation,简称ODD)计划。 《孤儿药法案》就“罕见病”的定义做了梳理,主要包括:(1)美国每年患病人数低于20万;(2)患病人数超过20万,但美国尚未有治疗该疾病的方法,且从该药物中不能获得预期利润。
近年来,中国药企也加大了申请幅度。从2014年至今,中国药企拿下了70余个孤儿药资格。尤其是2020年,共有19家中国公司获得35项FDA孤儿药资格,亚盛医药凭借4款药物囊获8项孤儿药资格认定成为最大赢家。 可以说,美国《孤儿药法案》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新药开发的推动因素。但也有部分药政事务代理商认为不断井喷的孤儿药申请,在FDA罕见病产品开发办公室人员未随之扩增的情况下,使FDA工作量大幅增加,工作压力急剧上升,审评效率也随之降低。此前提出在90天内的反馈时间实际上已经被延长至120天甚至更长。 一篇发表在《美国临床肿瘤学》杂志上的研究称,药企正在利用政策漏洞大幅申报孤儿药的做法似乎与《孤儿药法案》立法初衷背道而驰。其认为一些药企通过与制度博弈来攫取更多利润,其寻求孤儿药身份的背后,还有一个长期的计划以确保药物拥有更广泛的适应症,而非仅仅为罕见病人群所用。 结语 政策的出台犹如新技术的出现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如何更好地利用政策红利为患者所用,也在不断挑战从业者的初心。今年的“国际罕见病日”主题是“Rare is many. Rare is strong. Rare is proud.”这恰恰与此前多位业内关注孤儿药的专家“罕见病不罕见,孤儿药不孤单”的观点不谋而合。 毋庸置疑的是,公益、商业和政策的通力合作,能促使更多的人关注到罕见病患者,更多的药企加大孤儿药的开发,更多的政策支持罕见病药物的研究和支付。科技向善,政策向善,人心向善,是推动医药行业持续进步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