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欧盟生物仿制药工作组(BMWP)专家和药品机构负责人(HMA)起草了一份联合声明,确认生物类似药经欧盟(EU)批准,可与其参比制剂或等效的生物类似药互换,该声明已得到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和生物制剂工作组(BWP)的认可。
联合声明指出,经欧盟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可互换性的,这意味着该生物类似药可以用来代替其参比制剂,或者一种生物类似药可以用同一参比制剂的另一种生物类似药替代。关于药物替代的决定则不在EMA的职权范围内,而是由各个成员国管理。
从2006年以来,EMA 已经批准了86个生物类似药,并对其上市后的安全性进行了监测。EMA认为在临床实践中,不同公司生产和商业化的生物医药产品之间切换已变得普遍,欧盟许可的生物类似药的互换性也已得到证实。
欧盟多个成员国早已开始实行生物类似药的互换使用,本次联合声明则明确了欧盟的立场,从而能够帮助更多的患者在欧盟范围内获得生物药物。
出处:https://www.ema.europa.eu/en/news/biosimilar-medicines-can-be-interchang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