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 不仅让进口药更快进入中国,也为中国创新走出去铺好了路。
自 2017 年中国加入 ICH之后,短短几年间,中国制药“土壤”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监管的国际化,带来的是创新“引进来”和“走出去”双重提速。
在2023 DIA 中国年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CDE)质量管理处处长温宝书和阿斯利康全球肿瘤研发高级副总裁、全球研发中国中心总裁何静博士,分别从监管和行业角度分享了他们感受到 ICH 给中国带来的变化。
中国加入ICH,令何静印象最深的是能加速国外创新药进入中国,ICH E5、E17、M4、M3等指导原则帮助跨国公司及早将中国纳入国际同步开发,令中国产生同步试验数据、同步递交和同步注册,降低了研发成本,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新药研发能力和质量的信心提升。
何静
跨国公司早在本世纪初就以ICH作为研发、注册、生产标准。如今,各家公司都将中国尽早纳入国际研发战略计划,推动跨国药企在中国的研发进展和效率。“中国不再只是追随者,而是全球创新基地。”何静说。
与此同时,国外创新药进入国内市场的步伐加快也促使国内企业开展各种创新项目,从而提升国内创新研发体系和研究能力。
何静说,ICH有利于本土药企更好地了解国际注册标准,部署国际化战略。中国企业逐渐了解国际注册标准,通过ICH走出国门,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例如,在获得FDA认定的创新疗法中,中国创新药2020年相比2015年大幅度提升;同时,中国创新出海得到海外授权的数量大幅提高。
来源|何静
不过,更重要的是,加入ICH以后,能推动新药研发数据和注册标准的国际互认,为推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注册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具体体现在,企业能按照趋同的技术要求和申报资料格式向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减少了研究工作,大大节约了研发和注册成本,提高国际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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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执行者向制定者角色转变
中国药监部门2017年6月加入ICH以来,正努力实现从全球规则的执行者向制定者的角色转变。到今年6月,NMPA已原文采纳和实施67个ICH技术指导原则。至此,中国药品注册技术要求与国际接轨之路已全面打开。
温宝书处长
截至目前,ICH的67个技术指导原则已在中国全部转化实施。为了配合国际法规,CDE出台了456个技术指导原则。回望这一过程,温宝书感慨“这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
他举了几个例子。比如适应性设计,ICH E20专家工作组于2019年成立,开始起草《E20:适应性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目前正处于第一阶段,预计将于2025年6月完成终稿。然而,此时全球出现了平台试验设计、富集试验设计等新概念,这些概念对监管部门而言都是崭新的。
为了引导国内企业临床研究设计跟上国际步伐,促进国内工业界在适应性研究方法上的实践,推动工业界尽快与E20国际标准接轨,CDE一边在参与ICH E20的协调,一边制定国内的适应性研究设计指南。2021年1月29日,《药物临床试验适应性设计指导原则(试行)》发布,用以指导国内企业研发。温宝书说,监管部门不断跟业界探讨,达成共识,将监管部门与行业的设想加入ICH指导原则中, 最终形成技术指南。
而众多开展MRCT的公司较为关注的E17,实施也并非一帆风顺。
早在2019年11月,NMPA已发布《E17:多区域临床试验计划与设计的总体原则》适用公告充分实施。而在实际注册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反馈在MRCT设计及实施中仍面临着细节问题,比如早期临床研究的要求、区域间样本量分配方案、区域间疗效一致性评价标准、疗效评价框架。
为此,CDE与行业协会、学界定期沟通交流,定期收集和讨论共性问题,监管机构审评人员和学术界、工业界的代表RDPAC召开了多次三方圆桌讨论会。针对业界关注问题,起草利用全球数据支持单区域获益风险评价的指导原则,针对ICH E17相关议题与工业界和学术界开展研讨和交流。
此外,还有促进《PFDD: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研发》指南,在推进实施过程中CDE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NMPA十分注重倾听患者的声音,并走访肿瘤医院,了解肿瘤专科医生、肿瘤患者的治疗需求。并与罕见病联盟座谈,探讨罕见病药物研发需求,参加血友病儿童夏令营,同时走访儿童医院和企业,了解儿童用药研发的困难。
而在真实世界技术指南的发布上,自2018年以来,NMPA着眼真实世界研究指导原则体系建设,在国际监管均处于概念探索时即研究建立了相关技术标准,目前已初步构建真实世界研究相关指导原则框架体系。
NMPA先后发布了4份与真实世界数据和真实世界证据相关的一般性指导原则。已有不少企业利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先试先行”的药械政策,开展真实世界研究,相应的研究数据用做国内药品上市的证据。
何静认为,中国制药工业界长期与监管机构合作,助力ICH指导原则在中国落地。例如,制药工业界对ICH各指导原则转化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供意见,将中国国情和实践考量纳入到国际协调工作中,参与ICH培训和研讨会及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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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相信,随着ICH不断实施,中国药监局从参与者向引领者身份的转变,提升中国参与早期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动权。例如,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于行动计划“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技术评价与监管体系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向ICH提交了关于基因治疗产品和干细胞产品研发国际协调的战略建议书,并快速推出了系列指南,增强了中国的话语权。
此外,2016年,中国药促会正式加入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合会(IFPMA),随后,中国药促会遴选推荐中国在药品早期研发、临床研究、注册、上市后监管及生产等领域经验丰富、有多年实践经历及国际视野的专家参与其中。截至2022年10月,中国药促会共向IFPMA 23个ICH专家工作组推荐了45位专家,占IFPMA全球专家总人数的53%。中国药促会执行会长宋瑞霖日前在2023中国医药创新政策论坛上说,由此可见,中国声音在ICH早已体现。
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永远敞开
ICH指南给制药行业带来提升的同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对于这些挑战,宋瑞霖认为,需要融入中国研发产业的特性,形成中国自己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指南的体系;在质量方面,国内与ICH执行不一致的地方建议可以考虑按照ICH执行。二是部分原则的转化仍需加速,如ICH Q4、Q7、Q11、Q12等Q系列,在出台具体的指导原则时,部分要求仍需进一步细化明确。三是推动更灵活的沟通交流机制,大力开展行业培训。
温宝书介绍说,CDE多次在行业召开ICH指南培训,涵盖了连续制造、药物警戒、杂质、生物等效性豁免、质量管理、药物安全性、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希望国内企业进一步加大ICH指南的学习和领会力度,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他提醒道,工业界在实施ICH指导原则过程中,对ICH指导原则的理念与监管机构理解存在差异时,监管机构应与工业界应充分沟通交流,对ICH指导原则的内容理解保持一致。对于特殊情况,应采用case by case的方式解释说明。
另外,CDE希望企业不要把具体品种审评和指导原则的实施等同,因为CDE有各种沟通交流渠道让企业跟审评团队交流解决品种问题。应站在更高纬度和视角看待ICH技术指导原则,用发展的眼光理解指导原则,反复沟通交流。未来,CDE还会继续参加ICH工作,同时面临2024年管委会选举。
正如NMPA科技和国际合作司司长秦晓苓在开幕式上向众多学者提到的,中国药监局和产业界的全球化、国际化大门始终向世界敞开,中国患者必将更快享受到全球制药领域进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