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专题
中国医疗保险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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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冬天北京的第一场瑞雪过后,12月13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全国医保系统总结“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关键时刻,此次会议提出“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直接响应和精准对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积极适应现代化进程中的人口发展战略
迄今为止,各国现代化过程中人口发展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总和生育率(妇女终身生育孩子的平均数)逐步下降,进而导致人口自然增长相继经历减速、停滞和转负的不同阶段,在这个阶段变化过程中,人口结构呈现出少子化和老龄化的特征。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人口发展也进入新阶段,呈现出一系列趋势性特征。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与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被置于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加以部署,为各项民生工作,包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此顶层设计下,医疗保障制度被赋予了支撑人口发展战略的关键使命,需要从两端精准发力:
在“生”的起点上,提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其首要任务之一便是“完善落实生育保险和生育休假制度”,以切实降低家庭负担,“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在“养”的保障上,则明确要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将其作为“推动老有所养”、健全失能老年人照护体系的核心举措,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长期照护挑战。
因此,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正是对中央这一系列重大部署的直接响应和具体落实。医保从传统的疾病治疗保障,向服务“怀”(生育支持)与“护”(长期照护)两端延伸,系统构建支撑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网。

“怀”有所保:生育保障的扩面、提质与增效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围绕扩大覆盖、提升待遇协同推进,构建了更为坚实有力的生育支持网络。
1.制度覆盖持续“扩面”,筑牢全民保障根基
保险制度的核心在于覆盖。截至“十四五”末,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5亿人。这一数字的背后,是制度主动打破壁垒,将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的持续努力。
2.保障内涵显著“提质”,切实减轻生育负担
制度的温度体现在待遇上。“十四五”期间,生育保障实现了从“保基本”到“促优生”的内涵深化,具体包括:
(1)辅助生殖“破冰”: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将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项突破性政策,为数以百万计的不孕不育家庭提供了关键的经济支持,将“想生而不能生”的焦虑,转化为可实现生育愿望的希望。
(2)分娩保障“兜底”:全国已有7个省份率先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额保障。在这些地区,参保职工在目录内顺产或剖宫产,可实现个人“零自付”,从根本上解除了分娩阶段的核心经济顾虑。
(3)津贴发放“直达”:近95%的统筹地区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个人账户。这一流程再造,剔除了中间环节,确保了待遇足额、及时兑现。

“十四五”时期的生育保险,已初步搭建起一个覆盖广泛、待遇扎实的制度框架。站在“十四五”打下的坚实基础上,根据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2026年将围绕五个核心维度精准发力,推动制度向更深层次、更广覆盖、更高水平迈进。
1.制度覆盖:从“职业福利”迈向“全民权益”
会议明确要求“大力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这标志着制度理念的根本性转变,生育保险正从一项依附于传统雇佣关系的“职业福利”,加速转变为一项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基本社会权益”。
这一转变背后,是制度功能的时代性拓展。生育保险设立之初,主要目标是配合计划生育政策和保障女职工权益。如今,其核心功能已明确转向“促进生育”,通过经济支持降低生育成本。从“计划控制”到“计划支持”,虽目标有调整,但“计划”二字所蕴含的“根据国情进行科学调控”的宏观管理本质一脉相承。展望未来,一个更深层的议题已经浮现:在巩固劳动者覆盖的基础上,能否探索将城乡非就业人员(如全职家庭照料者)也纳入某种形式的生育保障网络?这将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生育友好型社会”必须面对的前瞻性课题。
2.保障水平:从“保基本”升级为“提质量”
提升保障的内涵与质量是2026年的工作重点,包括:
(1)前移保障关口:会议提出“根据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这意味着保障链条从住院分娩向前延伸至孕产全周期。地方已有成功探索,例如浙江省制定的“基本服务包”,将规范的产前检查核心项目打包并提供较高水平的医保支付,有效降低了孕早期的经济负担。
(2)攻坚核心费用:会议设定了明确目标:“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即在医保目录和政策范围内,无论是顺产还是剖宫产,产妇住院分娩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无需支付。这旨在彻底解除群众对分娩最大一笔直接医疗费用的担忧。需要向公众清晰解释的是,此目标特指“政策范围内”费用。如果产妇选择入住特需病房(如单间),或自愿使用医保目录外的特需药品、耗材,这部分费用仍需个人承担。
(3)关注生育体验与难题:会议要求“所有省份均要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让更多产妇能无痛、有尊严地分娩。同时,持续“落实完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医保支付管理”,为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持。
3.服务效能:从“便捷申领”进化到“无感兑现”
在服务层面,2026年将追求极致的效率与体验,核心是“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这意味着“十四五”期间已覆盖95%统筹区的便民做法,将在全国范围内成为统一、标准的服务,让待遇兑现如同“无感支付”,最大化保障参保人权益,提升政策获得感。

“老”有所护:长期护理保险从“制度试点”到“全面守护”
如果说生育保险托举的是生命的起点,那么长期护理保险守护的便是生命的尊严与晚年的安宁。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建立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障网,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理念走向实践的奠基期,取得了关键性进展:
1.覆盖规模实现跨越:制度已覆盖约3亿参保人,累计为超过330万名失能群众提供了切实的护理服务与费用保障。
2.制度框架基本成型:以2024年7月国家层面印发建制文件为标志,长护险进入了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随后出台的失能评估、机构管理、服务项目、人才培养等16项配套政策,共同构建起长护的政策体系,为制度全面推开奠定了坚实的四梁八柱。
基于已有基础,2026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工作重点将聚焦于“落地、提质、增效”,构建一个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
1.加快制度全面落地:核心任务是推动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从“有”到“优”,会议要求各地加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建制方案。
2.完善运行与监管机制:会议强调要“健全与长护险特点相适应的支付机制和监管政策措施”。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精细的支付标准,以匹配长期护理服务周期长、个性化强的特点,同时构筑严密的基金安全与服务质量监管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每一项服务都规范可靠。
3.优化多元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护理需求是根本目的。为此,会议明确:(1)支持基层供给:“支持引导基层医疗机构等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推动服务资源下沉社区和家庭,让失能老人能够就近就便获得照护。(2)鼓励市场补充:“鼓励商保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这旨在构建“基本保险保基础、商业保险提层次”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让有更高支付能力和护理需求的家庭拥有更多选择。
从“怀”的起点到“护”的终点,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的系列部署,清晰地勾勒出医保体系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网的改革路径。生育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如同支撑民生幸福天平的两端,一端通过减轻生育负担来增进民生福祉、稳定发展预期,另一端通过保障失能照护来守护生命尊严、彰显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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